环境破坏,从表面来说,他对环境造成不可补偿的伤害,同时对周边的民众造成身心创伤。但是,从深层来说,这未尝不是垄断社会的一种具体的表现。
环境破坏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兴建工程项目而引起的生态环境的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关环境效应,从而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比如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这些环境的不断破坏,污水不断排放,使得人们群众生活的环境收到破坏,呼吸的空气污染。
这些部分持有特权的环境破坏者严重的损害了他人的物权与人权,何为物权,即他们住的房子,他们生存的环境,歇息的小花园等;何为人权,即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他们的食物安全等。而特权者通通不把这些放在眼里,宁可群众受到环境污染,也不停止自己的利益行为。
而保证社会上每个正常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正正是我们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体系,如果特权者公然的践踏了公平与正义的体系,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我们正处在一个“垄断社会”之中呢?
垄断现在不仅仅指的是“经济垄断”,还有“政治权利的垄断”,通过对政治权利的垄断,一方面不断的权力寻租,另一方面,也是滋生特权的源头。特权者不断把成本转嫁给受害者,同时至死不渝的牟取自身利益,反映了我们还需要有一段艰难的路程走出垄断社会,回到一个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体系。
怎么才能走出怪圈?
我们需要一步步的打破垄断,走向公平与正义的道路。我们需要改革。改革即对阶级利益的调整,权力的全新分配。改革让弱势利益集团崛起,逐渐成长到与现行垄断利益集团对抗。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坚持开放,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引入自由的竞争,让一切流动化起来,消除地区分割、部门利益、行业垄断。而自由的竞争,又反过来保证了每个人的最大程度的不受侵害,他们两者是相伴相生的,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的生机与活力。